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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目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镇》项目获住建部批准

发布日期: 2011-08-29 点击次数: 1621

       日前,从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获悉,大目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镇》项目通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财政部审批,获此项目的全国仅两镇。这是自去年大目湾被国家住建部列为全国首个低碳生态小城镇建设试点项目以来的第二个获国家级批准项目。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镇》是国家住建部为鼓励具备一定基础,发展潜力较大的重点镇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而专门设定的发展项目。根据财政部、住建部批复的 《象山县大目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镇》实施方案,大目湾将在太阳能、地(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使之 更好的为连片示范建设服务,达到示范效果。

       目前,大目湾新城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已完成试桩施工,这是新城的首个绿色低碳地标性建筑。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将通过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集热等多种低碳建筑 手段,为新城600多万平方米的建筑探索建造标准。同时,根据规划,未来大目湾新城的能源由太阳能、风能、海水热能、生物质能综合供应;新城交通将设置快 速无障碍主干道、环保公交、自行车慢行系统;居民要接受以社区为单位的低碳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