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目湾综合服务中心(南面部分)景观绿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目湾综合服务中心(南面部分)景观绿化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大目湾新城
工程造价:约 49 万元
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4182平方米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铺装工程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4.招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在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来熏路478号二楼)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备注:1.以上1~4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2.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来熏路478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根据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电子版图纸等相关资料。
5.3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开标时携带至开标现场,当投标单位≤15家时,所有投标单位出示投标保证金;当投标单位﹥15家时,招标人随机抽取15家,抽中单位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未抽中单位无须出示),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14:30时,地点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公告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目湾新城天安路1111号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478号二楼
联 系 人:孔利 联 系 人:黄赛赛
电 话: 0574-65790718 电 话: 0574-65005173
传 真: / 传 真: 0574-6500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