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大目湾新城地磅房管理人员及工程现场票据签收人员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 期:2017年12月28日
采购编号:NBITC-20171760G
公告期限: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01月05日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象山县大目湾新城地磅房管理人员及工程现场票据签收人员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采购服务内容、人员要求、服务期限及采购预算:
子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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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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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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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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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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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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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目湾新城地磅房管理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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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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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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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3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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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现场管理票据签收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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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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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需求:具体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获取,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01月05日(北京时间0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发售期限届满后,除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发售采购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采购文件发售形式、售价及购买地点、联系电话:
1、采购文件售价为每子包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采购文件全部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可选择到我公司现场购买、网上购买,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号94090154800000191
网上购买标书流程:点击进入说明
3、购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联系电话:0574-87386429;传真:0574-87642508)
温馨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至我公司财务处专职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子包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开标厅一)
十、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开标厅一)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采购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1111号
联系人:徐灵芝
联系电话:0574-65790718
招标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八楼
联 系 人:周世雄、陈裕栋
电 话:0574-87224347、87307605
采购需求1760_2017122817494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