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目湾公告

不老之约查看视频
大目湾公告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鹁鸪山边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8-11 点击次数: 3984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鹁鸪山边坡治理工程 已由 象发改审批[2017]2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 自筹解决 ,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象山县大目湾新城鹁鸪山边坡治理工程

2.2建设规模:鹁鸪山边坡治理面积1040平方米

2.3工程地址:位于象山县大目湾新城鹁鸪山

2.4工程造价:造价约58万元

2.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安全无事故

2.8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清坡、削坡、防护网、锚杆、绿化、截水沟等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2.9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地质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称职 ,且无在建项目;如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的,则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并具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的,则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地质或岩土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

3.2 未在宁波市范围内办理好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的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中标价款10%的资金作为人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并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或银行保函),待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退还;未按时递交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或象山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且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和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申请受理

     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8    11  日至 2017   8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在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报名。

报名携带证件: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加盖单位章);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3)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项目负责人采用地质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则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无需提供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备注:①、以上(1-6)条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②、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到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8    11 日至 2017   8    15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根据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电子版图纸等相关资料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整。

    6.2 投标保证金递交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2014]5号、[2015]4号文件执行。

    形式2现金形式递交,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形式3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

    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联系人:王昱元(联系电话:1377795043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楼开标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 大目湾新城天安路1111                  址: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   

  编:    315700                                编:   315700                     

联系人:    孔利                                人:    史军挺、陈家乐            

  话:   0574-65790718                          话:    65773759                 

  真:         /                                真:    6577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