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大目湾实验学校图书馆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大目湾实验学校图书馆装修工程 已由象发改审批[2014]4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大目湾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为 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造价:约16万元;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项目,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入围2017-2018年度象山县大目湾开发管理委员会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房屋建筑工程类),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5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6投标人未有被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ad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项目不纳入大目湾开发管理委员会预选承包商名录考核。
4、投标申请受理
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加盖单位章);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3)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备注:①、以上(1)-(5)条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根据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电子版图纸等相关资料。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
6.2投标保证金递交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及象资交管办[2015]4号文件执行。
形式2:现金形式递交,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形式3: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联系人:王昱元,联系电话:13777950432。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大目湾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大目湾实验学校 地 址: 丹西街道象山港路415号
联 系 人: 朱 陆 军 联 系 人: 郑梦诗
电 话: 13566379922 电 话: 0574-6565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