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山闸、龙洞山闸外墙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门山闸、龙洞山闸外墙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造价:约33万元;
建设规模:大门山闸外墙改造面积约660平方米,龙洞山闸外墙改造面积约790平方米。
招标范围:图纸及业主指定范围内的外墙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入围2017-2018年度象山县大目湾开发管理委员会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房屋建筑工程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纳入象山县大目湾开发管理委员会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考核。
3.2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且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或象山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且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和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规定执行。
3.6 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受理
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至 2017 年 6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在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报名。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加盖单位章);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3)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备注:①、以上(1)-(5)条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至 2017 年 6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根据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电子版图纸等相关资料。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陆 仟元整。
6.2 投标保证金递交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形式2:现金形式递交,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形式3: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
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联系人:王昱元(联系电话:13777950432)。
7、资格审查方式:符合性审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楼开标会议室 。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目湾新城天安路1111号 地址: 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联 系 人: 孔利 联 系 人: 史军挺、陈家乐
电 话: 0574-65790718 电 话: 0574-6577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