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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目湾新城内湾中心区块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预中标公示表

发布日期: 2017-01-16 点击次数: 23559

 

(工程建设类2012年版)
项目名称
大目湾新城内湾中心区块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
交易登记号
/
交易类别
及阶段
□代建 □总承包 □勘察 √设计 □监理 □施工  □材料设备 □其他
招 标 人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
公园总用地面积为 20.0711公顷,道路广场和建筑面积6.966公顷,绿化总面积9.698公顷,水面滩涂面积3.4071公顷,绿地率为65.29%
标底价或
概(预)算价
16.93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审查结果
3家全部合格
开标时间
2017年1月12日
公示时间
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18日
      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象山县规划设计院
象山县建筑设计院
杭州华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项目负责人
及资格
欧姗姗
(建筑设计工程师)
张虹
(建筑学工程师
徐毅
(建筑学研究员
投标报价
(费率)
11.85万元(-30%
11.34万元(-33%
12.18万元(-28%
中标价
(中标费率)
11.85万元(-30%
11.34万元(-33%
12.18万元(-28%
其中暂列金额
/
/
/
工  期
设计合同签订后, 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24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具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求相关人员48小时内回复。
设计合同签订后, 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24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具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求相关人员48小时内回复。
设计合同签订后, 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24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具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求相关人员48小时内回复。
质量目标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设计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设计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设计要求。
投诉(质疑)受理
监管小组电话: 0574-65756815
说明:本表由招标(代理)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资格审查方式填写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结果填写合格投标人家数,一式三份,招标(代理)人、监管小组、交易平台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