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目湾新城松兰大道及乐居河景观工程—悦莱东路至新乐东路北侧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目湾新城松兰大道及乐居河景观工程—悦莱东路至新乐东路北侧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2015】16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大目湾新城区域内;
工程造价:约60万元;
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2200㎡,景观铺装面积约270㎡;
招标范围:图纸及业主指定范围内的绿化景观工程;
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其中绿化种植工程必须在30日历天内完工,否则按工期违约处理);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符合性审查。
4、投标申请受理
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4 月 12 日至 2016 年 4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在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报名。
报名携带证件: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加盖单位章);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备注:①、以上(1)-(4)条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②、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到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年4月12日至 2016 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根据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电子版图纸等相关资料。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 万元整;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当投标单位≤20家时,所有投标单位出示投标保证金;当投标单位﹥20家时,招标人随机抽取15家,抽中单位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未抽中单位无须出示。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4月18日13时30分,地点为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楼开标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目湾新城天安路1111号 地址: 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联 系 人: 孔利 联 系 人:史军挺、陈家乐
电 话: 0574-65790718 电 话: 0574-65773759
传 真: 0574-6577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