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目湾公告
大目湾新城新乐北路临时道路(规划5路—天安路)工程
发布日期:
2012-05-23 点击次数:
670
交易登记号:
发布日期:2012年 5 月 23 日
招标单位: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大目湾新城新乐北路临时道路(规划5路—天安路)工程
工程地址:工程西起规划五路,往东延伸至天安路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478.586米,本次道路实施红线宽度为11米,两侧各设0.5米的土路肩。
工程造价:约190万元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资金来源:自筹
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
①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接的施工任务量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除外)。
③本工程配备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⑤县外投标企业,需经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备案登记。
⑥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12号文件规定执行。
⑦投标人申请报名时须持《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投标保证金:4万元
递交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为准(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账户名: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账号:上海银行象山支行0300139170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和到账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 5 月23 日——2012年 5 月 26日 16:30 时止
报名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富中心主楼1805室)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投标报名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表》请登录http;//www.xsbm.gov.cn/zbtb表格下载区下载);
②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④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⑥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投标企业,需提供《外来施工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
⑦企业须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卓能
联系电话:0574-65798611
招标代理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芝莉
咨询电话:0574-65656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