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目湾公告
大目湾新城新乐北路临时道路(规划5路—天安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2-05-23 点击次数:
1542
交易登记号:
本招标项目大目湾新城新乐北路临时道路(规划5路—天安路)工程(监理)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概算建安费约为190万元,招标人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大目湾新城新乐北路临时道路(规划5路—天安路)工程(监理) 西起规划5路,往东延伸至天安路。道路全长478.586米,本次道路实施红线宽度为11米,两侧各设0.5米的土路肩。
招标范围:大目湾新城新乐北路临时道路工程的施工监理;
本次监理招标设一个监理合同段,监理内容为道路、排水工程;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监理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受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3日至2012年5月26日16:30时止(休息日除外),在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富中心主楼1805室)申请报名;
4.2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投标报名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表》请登录http;//www.xsbm.gov.cn/zbtb表格下载区下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富中心主楼1805室)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 5000元整。
递交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为准(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账户名: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账号:上海银行象山支行03001391703。
5.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和到账时间。
6.现场考察及标前会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7.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7.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大目湾新城
联系人:李卓能
邮 编:315700
电 话:0574-6579861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财富中心主楼1805室
联系人:陈芝莉
邮 编:315700
电 话:0574-65656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