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目湾公告
大目湾新城天安河景观工程--天乐河(东)驳岸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2-06-11 点击次数:
643
交易登记号:
发布日期:2012年6 月11 日
招标单位: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大目湾新城天安河景观工程--天乐河(东)驳岸工程
工程地址:位于大目湾新城东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89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企业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发包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河道、驳岸等工程。
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2012年6 月11 日——2012年 6 月13 日 16:00 时止(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城象山港路415号)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递交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为准(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账户名: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账号:上海银行象山支行0300139170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和到账时间。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⑴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⑵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⑶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⑷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⑸ 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投标企业,需提供《外来施工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
(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招标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卓能 联 系 人:胡悠悠
联系电话:0574-65798611 咨询电话:6565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