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大目湾综合服务中心一期大楼部分室内装修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大目湾综合服务中心一期大楼部分室内装修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投复[2010]352号文件和象发改审批[2012]1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象山大目湾综合服务中心一期大楼部分室内装修及附属配套工程。
工程地址:象山县丹城大目湾新城西北侧,天安路与松兰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地块。
工程造价:【2012】191号文件批准概算总投资约48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约3965万元。[2010]352号文件批准的空调(723万元)和屋顶花园(128万元)项目造价约851万元。
工期要求:260日历天。
工程规模:总装修面积 14086平方米,以及附属配套工程。
招标范围:[2012]191号文件批复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2010]352号文件批复范围内的空调和屋顶花园项目。不包括绿化工程及纳入政府采购的主材、设备。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无。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限制招投标,必须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经象山县检察院联网查询)。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均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执业资格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须一致),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接的施工任务量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或《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的规定且无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施工项目的除外)。
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
2)项目安全员要求:有安全员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
3)投标单位在册人员证明资料为:招标文件发售日前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参保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投标人注册地不在象山县行政区域内的,需提供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的有效的备案(登记)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3.4本项目设置资信分。
4.投标申请受理
4.1 受理时间:2012年10月18日起至2012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北京时间,下同)至11:00,下午14:00至16:30。
4.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城丹峰西路161号)四楼报名窗口。
4.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并加盖红章;
(2)交易证、交易员证;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经年检合格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象山县外投标企业,需提供《外来施工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
(7)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2年10月18日起至2012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招标文件的购买:持交易员证在招标代理人处(详细地址:象山县丹城丹峰东路393号)购买。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图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 年11 月 8日9时00分,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城丹峰西路161号四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7.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在2012 年11月 6日16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并须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开户账号:39-7030010400125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大目湾新城 联 系 人: 周先生
邮 编:315700 电 话:13906841236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峰东路393号 联系人:何先生
邮 编:315700 电 话:13656885626
传 真:0574- 87645290 电 子 邮件:hsy062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