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目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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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大目湾新城(大目涂二期围垦区域)场地整平工程Ⅵ—Ⅴ标段场坪部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2-10-30 点击次数: 616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30日  

招标单位: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象山大目湾新城(大目涂二期围垦区域)场地平整工程Ⅵ—Ⅴ标段场坪部分 
工程地址:象山大目湾新城区域内 
工程投资:约196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工期要求:70日历天 
建设规模:石渣填筑暂估约5.6万立方米 

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时须持有大目湾新城附近区域(丹西街道、丹东街道、爵溪街道或东陈乡)具有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的采石场委托书;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发包范围:图纸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场地平整工程 

投标保证金: 39000元 (须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递交时间:开标前两个工作日(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账户名: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账号:上海银行象山支行0300139170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和到账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30日~2012年11月1日17:00时止(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二楼) 
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采石场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采石场委托书;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外来施工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 

备注: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一家采石场只能委托一家施工单位;一家施工单位只能接受一家石场委托。 


联系人:    孔利        吴程瑶 
联系电话:    0574-65653863        0574-65778501 
招标单位: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