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大目湾新城(大目涂二期围垦区域)场地平整工程Ⅵ-Ⅸ标段场坪部分(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象山大目湾新城(大目涂二期围垦区域)场地平整工程 Ⅵ-Ⅸ标段场坪部分(监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概算建安费约850万元,招标人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本次场坪部分施工面积为157194m2。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工程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工程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招标工期:同施工工期。
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止,但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本次监理招标设一个监理合同段,监理内容为图纸范围内的塘碴填筑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
质。
3.2项目总监资质等级:须具备住建部或浙江省或宁波市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已取得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本。
3.3投标人及项目总监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被停止或限制进甬备案。拟派项目总监承接的任务量须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项目,如已核准变更的,在变更项目未竣工验收前,该项目总监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注册地不在象山县行政区域内的,需提供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的有效的备案(登记)手续,且未被限制投标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受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2月28日至2013年 1月 5 日
16:30时止(休息日除外),在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财富中心主楼1805室)申请报名;
4.2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投标报名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表》请登录http;//www.xsbm.gov.cn/zbtb表格下载区下载)
⑵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任总监的资格证书和业绩登记本、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的有效的备案(登记)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财富中心主楼1805室)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5.4递交时间:开标前二个工作日(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账户名: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账号:上海银行象山支行03001391703。
5.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和到账时间。
6.现场考察及标前会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7.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梅龙路1号
联系人:孔利
联系电话:0574-65653863
招标代理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财富中心主楼1805室
联系人:(交易员)陈芝莉
电话及传真:0574-65656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