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大目湾新城(大目涂二期围垦区域)场地平整工程 Ⅷ—Ⅴ标段场坪部分招标公告(重发)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发布日期:2014年1 月 16 日
招标单位: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象山大目湾新城(大目涂二期围垦区域)场地平整工程Ⅷ—Ⅴ标段场坪部分
工程地址:象山大目湾新城区域内
工程投资:约150-300万元之间
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建设规模:亲和源红线范围内,约57000平方米
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时须持有大目湾新城附近区域(丹西街道、丹东街道、爵溪街道、大徐镇、茅洋乡或东陈乡)具有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的采石场委托书;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发包范围:图纸及业主指定范围内的的场地平整工程
投标保证金: 4万元 (须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递交时间:开标前两个工作日(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账户名: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账号:上海银行象山支行0300139170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和到账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 1月16日~2014年 1月20日17:00时止(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采石场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采石场委托书;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外来施工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一家采石场只能委托一家施工单位;一家施工单位只能接受一家石场委托。本次项目招标范围与吹沙填筑(已招标)施工范围为同一块区域,由两个中标单位同时对该场地进行填筑,填筑量按双方各自实际填筑量为准,结算时按实调整,填筑时需服从业主统一指挥协调。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孔利 |
|
史军挺 |
联系电话: |
0574-65653863 |
|
0574-65773759 |
招标单位: |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