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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目湾龙洞山闸管理用房室外场地附属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09-04-20 点击次数: 2040
交易登记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大目湾龙洞山闸管理用房室外场地附属配套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甬计投[2004]206号关于象山大目涂二期围垦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大目湾开发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象山大目湾龙洞山闸管理用房室外场地附属配套工程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
  工程地址:象山大目湾龙洞山
  工程造价:约32万元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室外场地工程、绿化及附属配套工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项目经理三级及以上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专职安全员1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应为具有市政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成员应具有园林绿化资质,并提供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和联合体协议。
  3.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3.4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经象山县建设局通过备案登记。
  3.5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投标申请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9年4月23日至09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象山县丹城城站路9号)持投标保证金收据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和时间及其它条件领取图纸。
 
5.投标申请受理
  5.1受理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2009年4月22日16:3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受理地点: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象山县丹城城站路九号)招标代理二部。
  5.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报名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项目负责人IC卡;
  2、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提供《外来施工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园林绿化类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联合体协议(如有);
  8、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申请资料中的《投标报名表》的标准格式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使用http://www.xsbm.gov.cn/zbtb);上述1-8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28日9时0分(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城城站路九号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
  7.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象山县大目湾管委会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大目湾开发管理委员会
  地址:象山丹城靖南路342号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城城站路9号
  邮编:315700
  联系人:赖欣妍
  电话:0574-65652760
  传真:0574-65763706
  电子邮件:zbdl@gczj.net
  网址:www.gczj.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