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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目湾:内审工作四明确,严管工程项目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2-10-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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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2年9月底,大目湾新城已开工建设项目25个,三年内将投入建设资金28.8亿,为进一步做好新城工程项目预决算管理,近日,大目湾管委会对工程项目内审工作进行了四明确,防范可能发生的失职差错及舞弊行为。
一是明确内审工作范围。明确内审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土建、园林绿化、水利、水电、装修安装等工程及维修以及建设过程中工程变更联系单的预决算审核。
二是明确内审人员职责。明确内审人员应参加与基本建设项目有关的会议,参与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招标投标、概算调整、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掌握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实施全过程内部审计跟踪;组织和参与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和竣工结算审核等。
三是明确内审具体事项。明确在工程项目立项、施工、竣工结算等各个阶段,应该开展的具体内审事项。
四是明确失职责任追究。对内审人员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隐匿不报、与承包人串通出具虚假审计意见、工作中违法乱纪渎职失职造成资金重大损失、故意拖延审核时间等失职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