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廉政
县大目湾工程项目验收 纪检监管到位
发布日期:
2013-04-1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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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下午,县大目湾管委会包括纪检组成员在内的竣工验收组,对大目涂二期围垦Ⅵ—Ⅶ标、Ⅷ—Ⅰ标场平土方平整工程等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根据场地平整状况、标高、含泥量、级配等项目验收硬指标,验收组发现施工方按石渣与混合料填筑,场平表面不够平整,当场要求其严格按照交(竣)工验收标准进行整改,为后续工程建设夯实质量基础。
保工程廉洁,一直是大目湾纪检重点工作之一。2013年大目湾新建工程项目至少42个,政府性项目投资总额达6.997亿。为实现优质工程、廉洁工程目标,大目湾纪检组从工程立项、施工再到竣工,全程参与监管,并牵头构建了“13+1”工程配套制度体系(即,13个工程配套制度,1个工程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规范监管。其中,对于每个拟验收工程,不分大小,要求验收组必须严格按照《象山县大目湾开发管委会政府性项目验收办法》规定的交(竣)工验收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进行检查验收;同时,还要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与试验。对于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验收组要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该次验收无效,待责任单位整改完毕,再重新确定时间组织验收。